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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06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10.30领取
(发布时间: 2007-5-22 9:57:00 来自: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)

各位考生:

  辽宁地区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明06年10月30日起领取。全省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、身份证原件、准考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照片一张。

  取证单位: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(一楼大厅)周六周日休息。

  取证地址: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,柳湖宾馆东侧门。

  乘213、245、131、113、328、299,北站乘325,沈阳站乘271到长客总站下车。

  咨询电话:024—86621595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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