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职办[2007]164号
关于做好我区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
各市人事局、区直各单位职改办(人事处)、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机构:
根据人事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﹤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﹥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[2007]148号)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[2007]75号)精神,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,现将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、科目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信息.
200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0日、11日进行。具体安排如下:
| 5月10日 | 上午 | 9:00—12:00 |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|
| (周六) | 下午 | 14:00—17:00 |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|
| 5月11日 | 上午 | 9:00—12:00 |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|
| (周日) | 下午 | 14:00—17:00 |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|
二、报名条件
凡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:
(一)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;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。
(二)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;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。
(三)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;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。
(四)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;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。
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,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免试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》2个科目。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信息.
(一)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,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。
(二)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“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”。
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。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符合免试条件,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。
三、试题类型
《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》为主观题,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;其余3科为客观题,在答题卡上作答。考生应考时,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、2B铅笔、橡皮、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。